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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市級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解讀

2021年10月08日 09:11  點擊:[]

根據國家科技部、河南省科技廳和市科技局關于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與運行的文件精神,為加快構建知識創新體系和科技實驗研究體系,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市級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推進全市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與發展,提升平臺建設和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創新源泉和開放共享的創新環境,結合我市科技創新平臺布局和建設實際,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南陽市市級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有:

一、明確了市級重點實驗室的分類。重點實驗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及新型研發機構等單獨或聯合組建,分為學科類重點實驗室和企業類重點實驗室兩類。

(一)學科類重點實驗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設,面向學科前沿和重大科學問題,面向經濟社會的重要領域,開展戰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聚集和培養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為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引領帶動學科和領域發展、實現可持續創新發展提供先進技術理論、人才團隊等科技支撐。

(二)企業類重點實驗室。依托在市內注冊、研發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躍度高、研發條件完善、創新實力強的大中型骨干企業建設。以培育和建設企業省級重點實驗室為目標,面向社會和行業未來發展的需求,開展應用基礎研究、現代工程技術和競爭前關鍵共性技術研究,研究制定國際標準、國家和行業標準,聚集和培養優秀人才,引領和帶動行業技術進步,為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提供支撐。

二、明確管理職責。重點實驗室實行統一管理。南陽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局”)是重點實驗室的管理部門??h(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市直部門(單位),駐宛高校、科研機構是重點實驗室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依托單位(建設單位)是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的具體實施單位。

三、規范建設條件和流程。重點實驗室分實驗室的設立由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和擬設立分實驗室依托單位聯合提出建設申請,經主管部門推薦,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論證,報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審定后,下達同意建設文件。

申請建設重點實驗室要結合國家和省優先發展的學科領域,符合我市優先發展的學科和技術領域,體現南陽優勢和特色,并在學術水平、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等方面有較強的競爭力;具備一定規模的科研實驗條件和工作基礎,形成團結協作、管理科學、高效精干、勇于創新的管理團隊,每年能為重點實驗室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后勤保障及一定的運行保障經費等配套條件;已建立起較完善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初步建立“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依托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須有重點學科的支撐。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為轉制科研院所和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的,依托單位應從事本領域前沿技術、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研究5年以上;研究方向相對集中,研究開發的產品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年研究開發經費達到銷售收入的2%以上。

四、確立了相應運行管理體制。重點實驗室實行“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實行依托單位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重點實驗室與依托單位、主管部門的隸屬關系不變。重點實驗室在開展科學研究和開發業務方面相對獨立,依托單位具有相對獨立的人事權和財務權。重點實驗室主任實行聘任制。重點實驗室主任由依托單位推薦,主管部門聘任,報市科技局備案。重點實驗室須設獨立的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是重點實驗室的學術指導機構,其主要職能是審議實驗室的發展目標、研究方向、研究任務、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并為重點實驗室重大科技活動、開放課題等提供咨詢。

五、強化了市級重點實驗室的評估考核。市科技局負責重點實驗室的評估工作,組織制定評估規則和指標體系,確定評估內容,制定評估方案,公布評估結果。重點實驗室實行動態管理,定期進行績效評估,評估周期每3年一次,評估對象為評估周期內建設的重點實驗室。評估的主要依據為重點實驗室建設規劃、運行績效報告和重點實驗室相關管理及制度。重點對重點實驗室的研究水平與貢獻、隊伍建設與人才培養、開放交流與運行管理等工作進行綜合評價,重點突出考評期間研究成果產出的數量、質量與水平,重大重點項目的立項數(質)量與完成數(質)量。市科技局根據重點實驗室評估情況,確定優秀、良好、整改和未通過評估等4個評估結果等次。

南陽市市級重點實驗室是全市科技創新體系與創新平臺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市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科技創新基地,是聚集和培養高層次科技人才的搖籃,是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窗口。隨著管理辦法的制定出臺必將有效激發我市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創新活力,在全市營造基礎科研平臺建設的濃厚氛圍,為我市科技創新高地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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